6.4.08

[ 别掩耳盗铃 ]



今天等公车的时候,照了这张很压抑的照片。刚好用来表达我现在的心情。

事情是这样的:今天在戏院里的一对男女引起了我的注意。之所以引起我,一他们是中国人;二他们一进场就开始吃外带的食物。我觉得这样是蛮不好的事。一不小心就是国际争端了。正是因为我注意他们我才看到了男的手上的结婚介指。也很奇怪地发现那个女的并没有带,因为女的年龄不可能是他的女儿。

开始也没觉得什么,但是电影的播放过程中那个男的拿出手机来看。黑暗中的手机是特别显眼的,尤其是在电影并不是那么吸引的时候。于是我就看到了他手机的短信内容:“老公,我现在和妈妈去散步。我好想你,亲亲。”

这样之前的疑团也解开了:原来这是一对野鸳鸯。我觉得惊讶的是,我竟然轻易发现了别人的秘密。所以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,若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就不要做出伤害自己的名声的事情。因为一个人做过的事就一定会被知道的。那为什么要掩耳盗铃呢?

这些是别人的事。可是发生在我的身边我总觉得不舒服。因为这样关系的不正常。正如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想要有人爱,而他老板又对她关怀有加。一段暧昧的感情就尽在不言中啦。她问我做情妇可以维持多长时间?我说:“三五个月又或者三五年吧?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你们没有好结果罗。”人啊…还是走正路吧。要不然以后回头来说什么太傻太天真,那是超低能劲搞笑的。

No comments:

[ Feed Counter ]

Shared